更新时间: 202603022026-03-02 15:29:10
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,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,在2017年3月10日到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天沃科技股票,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,目前还可发起索赔,提示天沃科技投资者注意索赔时效问题。此外根据证券法规定,在2019年4月20日到2025年2月27日之间买入江苏吴中股票,并且在2025年2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,目前也可发起索赔。(江苏吴中维权入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