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 202603032026-03-03 19:56:00
”wenzhengyouzhijingenggengyuhuai。47. 本席需补充说明的是,认为在《高等法院条例》第21M条背景下,禁制令或保全令的门槛应提升至良好可争辩理据的建议, 混淆了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。本席认为, 第二阶段将通过考量“不公正 ”和/或“不便利”来处理此涉外因素。因此,本席认定,就目前决定是否应批予保全令之目的而言,其门槛应为存在须予审理的严肃争议 。